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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阿坝州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11:26
来源:州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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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扎实推进《阿坝州“花开阿坝.幸福万家”巾帼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州妇联、州文明办决定开展阿坝州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为加快“一区两州三家园”建设、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家庭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从42日至412日。

二、活动范围

    主要家庭成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常驻我州的广大家庭。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先进性。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体现引领性。家庭成员注重安全生产、禁毒、防艾、防邪、防拐,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通过自身行为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家风淳朴,家教良好,长幼有序,传承孝道;立家规,传家训,学习氛围浓厚;敬业诚信,尚德守法,廉洁修身,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倡导移风易俗、倡树婚嫁新风,追求绿色健康生活;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家庭温馨和睦,文明和谐,互相关爱,互相支持;注重家庭文化建设,能引领示范,做好广大家庭的表率。

(三)突出典型性。家庭成员在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实施科学家教,在孝老爱亲、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公益助人、家庭文化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扶弱助困公益活动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投身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且表现突出、贡献较大,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

(四)原则上须获得过县级、州级最美家庭或五好家庭荣誉,或其他州级及以上家庭类荣誉。

(五)对已经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家庭成员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推荐类型

推荐类型包括:爱党爱国、乡村振兴、抗击疫情、扶贫助困、爱岗敬业、孝爱和乐、亲善教子、勤俭自强、书香文明、拥军优属、志愿服务、绿色洁美、清正廉洁、移风易俗、尊师重教、诚信守法、安全和谐、重义守信等或者其他类型。

五、推荐方式

最美家庭采取等额推荐方式进行。茂县、汶川县、九寨沟县、小金县各推荐3户,马尔康市、金川县、 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各推荐2户,州直机关妇工委推荐4户、景区管理局各推荐1户候选家庭。其他社会组织、广大家庭可通过社会推荐渠道直接向州妇联推荐或自荐。

六、评议方式

   各县(市)、州直机关工委、各景区管理局推荐的候选家庭由州妇联家儿部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推荐家庭的事迹材料提出推荐为省级“最美家庭”或州级“最美家庭”等级意见,并由州妇联家儿部提交阿坝州最美家庭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审定。对评议符合推荐省级最美家庭条件的,根据《关于开展四

川省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川妇知〔202121 号)要求,待省妇联审核通过后,再按程序进行社会公示。

七、奖励方式

州妇联、州文明办联合印发表扬文件,向获奖家庭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获得阿坝州最美家庭的家庭优先推荐全省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和全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

八、活动要求

(一)常态化开展,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市)妇联、精神文明办要围绕加快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要注重思想引领,通过各类家风弘扬活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家庭生活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激发崇德向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家庭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厚植家国情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和群众参与其中,有效运用官网官微,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传播推广活动,提升传播效果,确保“最美家庭”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经常性巡讲,加强动态管理。各级妇联、文明办和有关单位要持续发挥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结合56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动,集中讲好家风故事,让好家风好家教走到群众身边、贴近群众心坎,带动更多的家庭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彰显家国情怀,弘扬优良家风,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年,各县(市)开展巡讲活动不少于15场。各县(市)参与活动的相关单位、企业、“妇女之家”须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展示最美家庭事迹。要加强对最美家庭等典型家庭的动态管理,了解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等,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礼遇最美家庭。

(三)标准化审核,严格质量把关。各单位推荐上报候选家庭材料时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在政治、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政审材料;参加社会化推荐的候选家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经推荐家庭所在地的妇联审核后,再提交州妇联参评。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推荐家庭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申报材料包括:最美家庭推荐材料包括家庭生活照片3张(规格jpg格式,大小5M以上)、家庭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2021年四川省最美家庭推荐表》《推荐2021年四川省最美家庭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州妇联家儿部邮箱。《2021年四川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邮寄一式3份到州妇联家儿部。

联系人:杨红英   赵阿娟

话:2832203

真:2822130

箱:zfljeb@163.com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110号州妇联

附件:1. 2021年四川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2.推荐2021年四川省最美家庭汇总表

阿坝州妇女联合会         阿坝州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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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表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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