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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巾帼维权】冯雪红

发布时间:2018-11-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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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

阿坝州壤塘县科协妇代小组组长冯雪红

一、案例标题:周某某及曾某某家庭婚姻纠纷调解案

二、办案时间:2017年8月16日

三、办案单位:壤塘县妇联

四、办案人:尕波

五、案例基本情况:女方周某某到县妇联诉求:2014年,女方周某某与男方曾某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家庭生活中,男方常常因家庭琐事殴打原告,女方曾多次向派出所报案,在出警人员劝解后管不了两天,男方又开始殴打女方。同时,男方曾某某在壤塘县工作,女方周某某及儿子在老家生活,在哺乳期间男方从未给过女方生活费,每个月仅仅给付了儿子500元生活费,因女方没有工作,为了生活只好在亲戚朋友处借钱生活,男方长期无故殴打及对女方的不闻不问,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生活中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纠纷。但是,为维护女方及儿子的合法权益,请求县妇联依法进行调解。

六、办理过程及结果:案件受理后,县妇联经过认真调查了解案情得知,女方周某某与男方曾某某虽在共同生活中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无原则上的错误,只要双方互让互谅,相互尊重,各自改正各自的缺点和不足,正确处理家庭事务,夫妻关系仍能维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对此,县妇联积极邀请县法院、县司法局的相关业务人员一道,多次深入浅出地向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反复讲解,希望双方能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互谅互让,一家人好好地生活。通过反复多次劝解,原告表示为了娃娃的健康成长原谅被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谅解协议,特别是男方表示,感谢县妇联、县法院、县司法局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自己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带给妻子和孩子的伤害,自己将一定克服种种不足,努力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通过努力,一个濒临解体的家庭重新充满了欢声笑语。

七、几点体会: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是,当婚姻出现危机或离婚后,受害的绝大多数又是妇女和儿童。因此,在办理案件时,要始终坚持“能调尽调、调解为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二是在调解这类案件时,不能简单地按照普通的案件进行处理,而应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特别是要让双方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成长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对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三是要充分发挥县司法、法院等协作单位的职能作用,努力从法律法规、司法保护等环节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保障,从而确保家庭的圆满和谐,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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